给别人做担保人多长时间就过期了
杭州上城律师
2025-04-30
1.担保期限分情况确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2.未约定的,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内,债权人未起诉或仲裁债务人,保证人免责。
3.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免责。
4.约定早于或同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无约定;约定不明,保证期为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担保人担保期限需分情况确定。有约定担保期间的按约定执行;未约定时,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六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免责。
2.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当事人在设定担保时应明确约定担保期间,避免产生约定不明情况。
2.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担保期限内积极行使权利,如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障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依情况而定,有约定按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符合规定按法定六个月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期限的确定有不同规则。当事人明确约定担保期间的,依约定处理。若未约定,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此六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也免除责任。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起六个月。这是为平衡债权人和保证人利益,避免保证人长期处于不确定担责状态。若您在担保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事人约定担保期间的,依约定确定担保期限。这体现了合同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
(2)未约定担保期间时,一般保证中,若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里,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4)当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
(5)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提醒:在担保关系中,债权人和保证人都要明确担保期限的规定,避免因疏忽担保期限而导致权益受损,不同案情可能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间,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执行担保责任。
(二)未约定担保期间时,在一般保证里,债权人需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保证人不再担责。
(三)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要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然保证人可免除责任。
(四)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当作没有约定,按未约定的情况处理。
(五)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未约定的,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内,债权人未起诉或仲裁债务人,保证人免责。
3.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免责。
4.约定早于或同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无约定;约定不明,保证期为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担保人担保期限需分情况确定。有约定担保期间的按约定执行;未约定时,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六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免责。
2.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当事人在设定担保时应明确约定担保期间,避免产生约定不明情况。
2.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担保期限内积极行使权利,如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障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依情况而定,有约定按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符合规定按法定六个月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期限的确定有不同规则。当事人明确约定担保期间的,依约定处理。若未约定,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此六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也免除责任。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起六个月。这是为平衡债权人和保证人利益,避免保证人长期处于不确定担责状态。若您在担保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事人约定担保期间的,依约定确定担保期限。这体现了合同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
(2)未约定担保期间时,一般保证中,若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里,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4)当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
(5)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提醒:在担保关系中,债权人和保证人都要明确担保期限的规定,避免因疏忽担保期限而导致权益受损,不同案情可能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间,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执行担保责任。
(二)未约定担保期间时,在一般保证里,债权人需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保证人不再担责。
(三)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要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然保证人可免除责任。
(四)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当作没有约定,按未约定的情况处理。
(五)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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