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后债权人起诉谁出庭怎么办
杭州上城律师
2025-06-10
1.债务转让分免责和并存两种承担方式,法律处理不同。免责的债务承担中,经债权人同意,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起诉新债务人,原债务人通常不必出庭,新债务人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2.并存的债务承担里,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共同担责,债权人可起诉双方,二者都可能需出庭。若被起诉方不出庭,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处理,可能缺席审判,不出庭方会丧失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承担不利后果。
3.建议被起诉方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按时出庭,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债务转让有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两种类型。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经债权人同意,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起诉时应针对新债务人,原债务人通常不用出庭。若新债务人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2)对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需共同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双方,二者都有出庭的可能性。若被起诉方不出庭,法院会按具体情况处理,可能进行缺席审判,不出庭方会丧失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要承担不利后果。所以被起诉方应积极收集证据并按时出庭,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债务转让类型不同,诉讼情况有别。被起诉方无论哪种情况,都应重视出庭,避免因缺席带来不利,复杂案情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应先取得债权人同意,完成债务转让,转让后便可脱离债权债务关系,无需出庭。若新债务人面临起诉却不出庭,要承担缺席判决的后果。
(二)在并存的债务承担情形下,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共同担责,债权人起诉时二者都可能需出庭。被起诉方要积极收集证据并按时出庭,否则会丧失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债务转让有两种:
免责的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原债务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起诉新债务人,原债务人通常不用出庭;新债务人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并存的债务承担,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共同担责。债权人可起诉二者,二者都可能出庭。被起诉方不出庭,法院依情况处理,可能缺席审判,不出庭方会丧失权利,应积极举证、按时出庭维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债务转让分免责和并存两种承担方式。免责的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原债务人脱离关系,起诉新债务人,原债务人一般不出庭;新债务人不出庭可缺席判决。并存的债务承担,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共同担责,债权人可起诉二者,二者都可能出庭,不出庭可能面临不利后果。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转让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权人同意意味着原债务人的退出,此时权利义务指向新债务人,所以起诉新债务人且原债务人通常不用出庭。而并存的债务承担下,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共同对债务负责,债权人有权将二者列为被告,他们都有出庭的可能。若被起诉方不出庭,法院有权缺席审判,这会导致不出庭方失去质证、辩论等重要权利,最终可能承担败诉等不利后果。因此,被起诉方要重视诉讼,积极收集证据并按时出庭,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债务转让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并存的债务承担里,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共同担责,债权人可起诉双方,二者都可能需出庭。若被起诉方不出庭,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处理,可能缺席审判,不出庭方会丧失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承担不利后果。
3.建议被起诉方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按时出庭,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债务转让有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两种类型。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经债权人同意,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起诉时应针对新债务人,原债务人通常不用出庭。若新债务人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2)对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需共同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双方,二者都有出庭的可能性。若被起诉方不出庭,法院会按具体情况处理,可能进行缺席审判,不出庭方会丧失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要承担不利后果。所以被起诉方应积极收集证据并按时出庭,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债务转让类型不同,诉讼情况有别。被起诉方无论哪种情况,都应重视出庭,避免因缺席带来不利,复杂案情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应先取得债权人同意,完成债务转让,转让后便可脱离债权债务关系,无需出庭。若新债务人面临起诉却不出庭,要承担缺席判决的后果。
(二)在并存的债务承担情形下,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共同担责,债权人起诉时二者都可能需出庭。被起诉方要积极收集证据并按时出庭,否则会丧失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债务转让有两种:
免责的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原债务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起诉新债务人,原债务人通常不用出庭;新债务人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并存的债务承担,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共同担责。债权人可起诉二者,二者都可能出庭。被起诉方不出庭,法院依情况处理,可能缺席审判,不出庭方会丧失权利,应积极举证、按时出庭维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债务转让分免责和并存两种承担方式。免责的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原债务人脱离关系,起诉新债务人,原债务人一般不出庭;新债务人不出庭可缺席判决。并存的债务承担,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共同担责,债权人可起诉二者,二者都可能出庭,不出庭可能面临不利后果。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转让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权人同意意味着原债务人的退出,此时权利义务指向新债务人,所以起诉新债务人且原债务人通常不用出庭。而并存的债务承担下,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共同对债务负责,债权人有权将二者列为被告,他们都有出庭的可能。若被起诉方不出庭,法院有权缺席审判,这会导致不出庭方失去质证、辩论等重要权利,最终可能承担败诉等不利后果。因此,被起诉方要重视诉讼,积极收集证据并按时出庭,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债务转让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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