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如何依法维护离婚权益?

杭州上城律师 2025-06-08
产妇在离婚过程中,应特别关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产妇享有法律特殊保护,有权要求配偶给予必要帮助和支持。在离婚诉讼中,产妇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用于产期、哺乳期的必要开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法院会优先考虑产妇在子女抚养方面的权益,特别是哺乳期间,通常判给产妇抚养权。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实施家庭暴力;(二)虐待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无法自我保护的家庭成员;(三)遗弃家庭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宁海县看守所电话 象山县看守所电话 黄岩区看守所电话 虹口区看守所电话 杭州富阳区律师 杭州临安区律师 余姚律师 桐庐刑事律师 缙云县律师网 嵊州市刑事辩护律师 宁波市律师 台州市黄岩区资深刑事律师 宁波市海曙区刑事律师 湖口县刑事律师 嘉兴市律师 庆元离婚律师 湖州吴兴房产律师 长兴房产律师 九江房产律师 常山律师 淳安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事务所 杭州临安法律咨询 东阳法律咨询 临海刑事律师 新昌律师事务所 宁波镇海律师 绍兴越城律师 浦江律师 余姚交通事故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龙游律师 黄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乐清律师 龙游律师 杭州萧山律师 九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永康律师 衢州律师 桐庐律师 庆元律师 宣城律师 杭州余杭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黄山律师 湖口律师 黄山律师 衢州柯城律师 江山律师 杭州西湖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西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