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起止时间怎么算的
杭州上城律师
2025-06-10
1.逮捕起止时间计算有明确规则。起始时间是执行逮捕的日期,也就是公安机关出示逮捕证并对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之时起算。
2.结束时间依不同情况而定。被逮捕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从逮捕开始到折抵完对应刑期视为结束。
3.若案件出现撤销案件、不起诉等情况,逮捕在相应决定作出时结束。
4.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逮捕在相关措施执行时结束。
为确保计算准确,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操作,做好时间记录与折抵计算,避免出现错误。同时,司法机关要及时处理案件,减少不必要的羁押时间。✫✫✫✫✫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逮捕起始时间计算明确,以公安机关出示逮捕证并对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的日期为准,此规定确保了逮捕起始的确定性和严肃性,保障了执法的规范性。
(2)逮捕结束时间根据不同情形而定。一是当被逮捕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会按规定折抵刑期,折抵完毕对应刑期即意味着逮捕结束,体现了法律对羁押时间的合理考量。二是若案件出现撤销案件、不起诉等情况,逮捕在相应决定作出时结束,这反映了法律对案件不同走向的处理方式。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逮捕在相关措施执行时结束,保障了嫌疑人在不同阶段的合法权益。
提醒:
逮捕时间计算较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计算方式有别,建议遇到相关问题时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明确起始时间:记住逮捕起始时间是公安机关出示逮捕证并对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之时,做好记录和确认。
(二)确定结束时间:
1.被判刑的,根据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则,算出折抵完毕对应刑期的时间,此为逮捕结束时间。
2.案件撤销、不起诉的,关注相应决定作出的时间,该时间就是逮捕结束时间。
3.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留意相关措施执行的时间,逮捕于此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虽然此条是关于监视居住折抵刑期,但体现了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原则,与逮捕起止时间计算中折抵刑期的规定原理相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逮捕起始时间:以执行逮捕的日期为准,也就是公安机关出示逮捕证并向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那一刻起算。
2.逮捕结束时间:被判刑的,判决前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拘役或有期徒刑刑期一日,折抵完对应刑期即结束;案件撤销、不起诉,相应决定作出时结束;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关措施执行时结束。✫✫✫✫✫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逮捕起始时间以执行逮捕日期为准,结束时间依不同情况确定,如被判刑按羁押折抵刑期算,案件撤销等情况在相应决定作出时结束,被取保候审等在相关措施执行时结束。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逮捕时间的计算规则。起始时间为公安机关出示逮捕证并宣布逮捕之时,这是为了准确界定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起始点。结束时间因多种情况而异,被判刑时的羁押折抵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重复处罚。案件撤销、不起诉等情况意味着对犯罪嫌疑人不再继续追诉,所以逮捕在相应决定作出时结束。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发生变化,逮捕也随之结束。如果对逮捕时间计算等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详细的解答。
2.结束时间依不同情况而定。被逮捕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从逮捕开始到折抵完对应刑期视为结束。
3.若案件出现撤销案件、不起诉等情况,逮捕在相应决定作出时结束。
4.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逮捕在相关措施执行时结束。
为确保计算准确,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操作,做好时间记录与折抵计算,避免出现错误。同时,司法机关要及时处理案件,减少不必要的羁押时间。✫✫✫✫✫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逮捕起始时间计算明确,以公安机关出示逮捕证并对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的日期为准,此规定确保了逮捕起始的确定性和严肃性,保障了执法的规范性。
(2)逮捕结束时间根据不同情形而定。一是当被逮捕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会按规定折抵刑期,折抵完毕对应刑期即意味着逮捕结束,体现了法律对羁押时间的合理考量。二是若案件出现撤销案件、不起诉等情况,逮捕在相应决定作出时结束,这反映了法律对案件不同走向的处理方式。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逮捕在相关措施执行时结束,保障了嫌疑人在不同阶段的合法权益。
提醒:
逮捕时间计算较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计算方式有别,建议遇到相关问题时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明确起始时间:记住逮捕起始时间是公安机关出示逮捕证并对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之时,做好记录和确认。
(二)确定结束时间:
1.被判刑的,根据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则,算出折抵完毕对应刑期的时间,此为逮捕结束时间。
2.案件撤销、不起诉的,关注相应决定作出的时间,该时间就是逮捕结束时间。
3.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留意相关措施执行的时间,逮捕于此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虽然此条是关于监视居住折抵刑期,但体现了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原则,与逮捕起止时间计算中折抵刑期的规定原理相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逮捕起始时间:以执行逮捕的日期为准,也就是公安机关出示逮捕证并向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那一刻起算。
2.逮捕结束时间:被判刑的,判决前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拘役或有期徒刑刑期一日,折抵完对应刑期即结束;案件撤销、不起诉,相应决定作出时结束;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关措施执行时结束。✫✫✫✫✫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逮捕起始时间以执行逮捕日期为准,结束时间依不同情况确定,如被判刑按羁押折抵刑期算,案件撤销等情况在相应决定作出时结束,被取保候审等在相关措施执行时结束。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逮捕时间的计算规则。起始时间为公安机关出示逮捕证并宣布逮捕之时,这是为了准确界定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起始点。结束时间因多种情况而异,被判刑时的羁押折抵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重复处罚。案件撤销、不起诉等情况意味着对犯罪嫌疑人不再继续追诉,所以逮捕在相应决定作出时结束。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发生变化,逮捕也随之结束。如果对逮捕时间计算等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详细的解答。
上一篇:土地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下一篇:暂无 了